401k


 

何謂「401K)」?
401K)」是美國於1981年創立一種延後課稅的退休金帳戶,由於美國政府將相關規定明訂在國稅條例第401K)條中,故簡稱為401K)計劃。

美國的退休計劃有許多類,像公務員、大學職員是根據其法例供款,而401K)只應用於 私人公司 401K)是自願性質,雇員可依其個人需求,自由選擇政府核定的個人退休金計劃。內容為要求雇員貢獻金錢至個人的退休計劃,同時公司將貢獻部分資金至每位雇員的401K),直到雇員離職。而雇員可自行決定貢獻的數目多寡。

401K)計劃由雇主申請設立後,雇員每月提撥某一數額薪水(薪資的1~15﹪)至其退休金帳戶。該提撥金可以從雇員的申報所得中扣除,等到年老提領時再納入所得課稅。舉例來說,某公司員工每月薪資為1000美元,參加401K)計劃每月提存薪資的5﹪(50美元),此時該員的每月薪資所得稅扣繳機準則降至950美元。由於個人年輕時的所得稅率往往較年老無所得時高,因此401K)的各種賦稅誘因吸引了許多雇員的參與。

401K)投資項目頗多選擇,可以是基金、股票、債券、存款、保證產品(美國稱GIC,香港強積金條例稱保本基金)﹐不像香港必須是強積金管理局認可基金。

美國工作者選擇401K)的理由
未來存款與投資取決於自己:401K)持有者可自行決定投資佔薪資的比例,如2%5%10%等。因此投資的比重越大,因複利效果,則未來累積的財富亦越多。至於比例的限制有所不同,有些公司以10%的薪資為上限,有些為8%,各不相同。

薪資所得因而增加:投資在401K)可延遲繳納投資部分的所得稅,無形中增加投資者的薪資水準。
公司的貢獻將協助個人投資所得成長:在401K)計劃中,員工每投資1元在計劃中,公司將貢獻部分金額於員工的退休計劃中(一般介於0.251元間)。同樣的,個人與公司貢獻總和亦有上限的規定,原則上,雇主可對員工提存的每一塊錢進行提撥,但其提撥的基金以不超過該員工薪資的6﹪為限。因此,假設某參加401K)計劃的員工年工資為25,000美金,而其提存個人基金的比例為10(2,500美元),此時相對提撥額最多為1500美元,因為雇主所能提撥的基金,最高不可以超過該員工薪資的6﹪。至於計算員工退休計劃的貢獻部分亦因公司而有異。但若員工在職期間低於五年則可能無法獲取某些公司相對提撥的部分,因為31%的美國公司採用此一規定以降低員工轉換率。

自動薪資扣除使存款手續簡便:若員工參予401K)的計劃,則貢獻的部分在員工收到薪資前便已扣除,有如強迫性儲蓄。因為從未見到貢獻部分的薪資,所以你將不會計劃花費此部份的薪資。

大部分投資策略與投資工具的選擇由專業經理人決定:當計劃持有者決定所選擇的401K)的操作公司,所有投資決策,包括投資組合比例,投資工具的選擇與投資策略等均由具經驗的經理人與堅強的研究陣容決定。

大部分的計劃允許持有者緊急提撥資金:401K)的原始計劃是為退休所設計的,但對某些突發狀況,大多數401K)允許持有者在退休前以兩種方式提款,貸款(Loans)或提款(Withdrawals)。如同一般貸款,持有人等於是向未來的自己借款,必須償還本金與利息部分;至於提款則不需償還,但是只能提領其實際存入401K)帳戶的薪資,同時需符合國稅局(IRS)所訂定緊急財務需求的條件:無法支付的醫療費用、購買自用住宅、支付高等教育費用、或避免因未支付貸款而喪失住所。

帳戶服務提供持有者有關帳戶的資訊:提供每季財務明細表,包括貢獻部分、提領部分、增加部分等有關此帳戶的明細。
計劃隨持有者移動不受轉換工作影響:此為401K)受歡迎的主要因素。一般而言,帳戶將隨持有者轉移,因此持有者無須擔心因轉換工作而喪失累計工作年限的問題。若持有者轉換工作,可以:將舊計劃轉入新公司的401K)中、保有舊計劃同時與新雇主開始新401K)計劃、或將舊401K)個人退休帳戶轉入(IRA)並開始新401K)計劃。當然,每個方法各有利弊,分析如下:

方法一、將舊計劃轉入新公司的401K)中:由於資金轉移完全不經該員工之首,因此可避免資金領出之際,所立即面臨的高額賦稅與罰款問題。而且員工可以將新舊帳戶集中管理,不必花費大量精力處理退休帳戶的相關事宜。

方法二、保有舊計劃同時與新雇主開始新401K)計劃:即將離職的員工如果覺得目前雇主提供的投資計畫相當符合自身理財的信念,且將來的雇主未必能夠提出更出色的投資組合時,可以選擇繼續參加原僱主的投資計畫。這樣一來該員工會同時擁有二種不同的投資組合,使其資金的運用更加活絡。不過如果要將基金留存舊帳戶,該基金數額必須在美金5,000 (有些規定為3,500美元)以上。大多數的公司允許舊員工將基金留存直到退休。

方法三、舊401K)個人退休帳戶轉入(IRA)並開始新401K)計劃:當新僱主的401K)計劃不允許新雇員將基金全額移轉,此時雇員可以考慮將現有基金轉入個人退休帳戶(Individual Retirement Account,簡稱IRA)允許個人去控制自己的退休投資,與401K)不同之處在於,IRA是民眾個人自發性的儲蓄,與雇主無關,然而其稅賦誘因之設計與401K)完全一致。

三、401K)隱藏的缺點:
雇員可以提早利用其在401K)中部份或全部的資產。在1998年,57﹪更換工作的雇員選擇結清他們在401K)中的投資。雖然有潛在的賦稅懲罰(未滿五十九歲半而提領者須付提領金額10﹪的罰金,而且該資產會視為該年度的所得,必須繳納稅金),雇員仍然偏好將資金提早取回,而不願將此資金投入另一項計劃。資產規模偏低的人常常是選擇提早取回資金的人。

超過80﹪的401K)條款允許雇員向401K)借貸。這些退休前的「漏洞 」違反養老儲蓄的原則。低收入的參與者較可能借款。